※進入 BSL-2 實驗室人員,須完成生物安全教育訓練並經各實驗授權 單位許可後,方可進入。
依據衛生福利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處置感染性生物材料之實驗室新進人員應接受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基本課程至少8小時,在職人員每年應接受繼續教育至少4小時。請於完成課程之後,並將通過認證時數證書列印送至各實驗授權單位備查。
為利實驗室人員隨時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終身學習教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製作一系列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數位學習課程,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提供各界使用,課程表及選課說明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訓練資訊>實驗室生物安全數位學習課程」網頁。
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數位學習課程主題、名稱及時數如下表:
加拿大公共衛生署實驗室生物安全教學影片( 2018-02-09)
生物安全教學影片1
生物安全教學影片2
生物安全教學影片3
♦實驗室生物安全教育訓練紀錄表(英文版)
♦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守則(英文版)
♦108學年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講義 影音檔下載
♦109學年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講義 影音檔下載
♦111學年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講義 下載1下載2
♦112學年實驗室生物安全及生物保全教育訓練講義 下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