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勞僱型學生(工讀生、教學助理、兼任助理或臨時人員) 完成法定訓練時數,請將「學習時數證明」及「教育訓練實施紀錄表」以電子檔方式,mail給生輔組湯先生ss609@gms.tcu.edu.tw登錄工讀生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