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學品運作場所應備製危害物質清單、安全資料表、瓶身張貼GHS危害圖示與內容及操作化學品之教職員生接受教育訓練。
- 化學品之儲存,應注意其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物質混合發生化學反應危害性, 如發熱、產生有害有毒氣體或火災爆炸。
- 藥品櫃應有防止容器掉落之阻擋措施;層板或抽屜並應有分隔設計或設置瓶架、承盤等,防止收納之容器碰撞、傾倒,地震時也可減少振動而使藥瓶墜落的危險。
- 大瓶及液態危害性化學品應收納於藥品櫃低處,高度應該低於150公分,以免取用時不慎灑漏到臉部、眼睛;藥品櫃的門上最好有鎖,目的不只是防止無關人員取用,也可以避免地震時跌落。
- 藥品櫃為不燃材質,且固定於牆壁及地板;上下堆疊時,彼此間並應互相固定;設置門板,並有措施防止地震時門板誤啟。
- 儲存化學藥品之位置嚴禁火源。
- 化學藥品取用後歸位,不可隨意放實驗桌或地上。
- 高壓氣體鋼瓶應確實直立固定於鋼瓶架或實牆上,備用鋼瓶要加上鋼瓶帽,以免不慎撞擊時遭到損毀而漏氣。
- 實驗過程產生之廢液應分類收集,交由合格的有害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妥善清理。
實驗場所如有化學品安全衛生相關問題,請洽職安組承辦人林郁菁小姐,分機11552。
更多化學實驗室安全資訊:
🔗 中國化學會-教育資源